2009年7月27日星期一

你是博派定狂派?

本來不想寫這個,至少我在小時候迷過《變形金剛》,迷過柯柏文、大貨車、機械人和外星戰爭。可是,我從沒試過看一齣電影如坐針氈,感到既憤怒又難過。再者,電影落畫了,相隔太久再寫就沒有意思。我本想續寫「離家出走」的故事,但還是要先加插這篇。

《變形金剛》本是美國動畫,後來日本發展過自己的系列,多年來深受歡迎。直到兩年前改編為電影,熱潮再起,風頭一時無兩,《變形金剛2狂派再起》延續故事,講述博派和狂派兩族機械人,由外星家鄉轉戰地球,狂派壞人更想將太陽轉化為純能量體,加以操控,滅絕人類,統治宇宙,正義博派聯同人類阻止,正邪大戰一觸即發。

以上便是故事簡介,未看電影的朋友可到這兒了解劇情:
http://tse_agnes.mysinablog.com/index.php?op=ViewArticle&articleId=1798450

作為基督徒,你認為自己是博派,還是狂派?你又希望自己成為博派還是狂派?

我們當然都想做好人,可是看完電影後,我發現,電影製作者極其有意,把上帝、耶穌基督和基督徒,刻畫成狂派壞蛋。可以說,《變形金剛2狂派再起》是一個人類和博派(某抵抗上帝的勢力),聯手打敗上帝和他的追隨者,「拯救」地球的故事。

你可能說,怎麼會呢?美國英雄電影正邪分明,況且上帝最終將戰勝邪惡,就像電影裡博派機械人和主角不怕危險,堅持到底,打敗惡勢力一樣。這就算不是福音電影,也應該是儆惡揚善的電影吧。

首先,看電影裡一段小插曲。第一集,男主角還高中生,第二集他上了大學,在天文學課堂裡,男主角由於觸摸過外星來的能量方塊,腦裡儲存了大量外星知識,十多秒便完全明白了天文學書裡的一切,他向老師提出問題,老師不懂回答,老羞成老,出言警告他:「在這裡,我是始,我是終,這是我的宇宙,給我滾」。老師的話,原文是「我是阿拉法,我是俄梅戛」,是上帝的宣稱,在電影裡卻出自一位霸道、自以為是的老師口中,實有諷刺上帝之嫌。

如果小插曲是情趣、是惡作劇,那麼狂派大壞蛋科倫,相信不是巧合了吧?第一集狂派壞蛋是麥加登,今集成了第二歹角,真正的惡勢力源頭,原來是藏身於土星的科倫。科倫有個綽號叫「降臨者」,而狂派機械人一直深信(到死一刻都掛在嘴邊),「降臨者必定再現」,到時博派的末日便來了,這彷彿是他們的信仰,跟我們的信仰很相似,耶穌被接回天上,天使現身對呆望天空的門徒說:

1:11 「加利利人哪,你們為甚麼站著望天呢?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,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,他還要怎樣來。」

這樣看來,狂派大壞蛋科倫,看來跟末日再臨的耶穌很相似,當然我不會這樣就把它等同上帝或耶穌。再看,科倫是麥加登的師傅,而麥加登的下屬(徒弟)則名星星叫,這三個狂派機械人樣子都很醜,而且機身灰白,驟眼看來很相似。它們三個在土星密謀進攻地球,向博派報復,總之,它們三個就讓我聯想到父、子、聖靈,三位一體的上帝,當然這並非十分明顯。

接著,博派繼續和人類軍方聯手,捉拿地球上的狂派份子,而男主角和同伴,為了查出狂派的陰謀,不得不造訪一個狂派長老,它是一個知曉許多古代知識的老爺機械人,造型有趣,不但有鬍子,還手持拐杖呢。它對狂派早已心生厭倦,決定「棄暗投明」,幫助人類和博派。談起科倫,它說科倫由朝到晚,腦海只有末日、仇恨和報復。看到這裡,我馬上認出,科倫必定扮演著上帝的角色,在不信者眼中,上帝(尤其是《舊約》描述的)正正就是只顧仇恨和報復的神,例如《申命記》有這一段:

32:39 你們如今要知道:我,惟有我是神;在我以外並無別神。我使人死,我使人活;我損傷,我也醫治,並無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來。
32:40 我向天舉手說:我憑我的永生起誓:
32:41 我若磨我閃亮的刀,手掌審判之權,就必報復我的敵人,報應恨我的人。

這種例子很多,至於末日,則指向《啟示錄》命令天使吹號、倒碗,降災和施行審判的上帝。明報地,電影製作者有意無意的,抽走上帝慈愛、寬容的一面,把他的負面形象,都套在科倫身上,而科倫,則是壞人狂派的至高首領。

科倫降臨一幕也真夠看頭,他和下屬像殞石從天而降,打沉多艘美國軍艦,造成許多人死亡,叫人想起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天火懲罰。天火是上帝的作為,科倫當然也有樣學樣。

電影看到這裡,能不生氣嗎?但更叫人生氣的,還在後面。老爺機械人繼續說,它的父親(機械人也有父親?)早已來到地球,還嘗試變成一個輪胎,但卻失敗了。它說:「你以為它怎樣變成一個輪胎?它變不到,但它還是有榮耀的!」今時今日,誰還會把「榮耀」掛在嘴邊?自然是我們基督徒,我敢說,老爺機械人是暗喻教會,諷刺教會古板、缺乏活力,失敗了還口口聲聲說自己榮耀神。最離譜的,是老爺機械人「棄明投暗」,加入博派陣形,就像說教會也應該與不信之子聯手,敵擋上帝。

這些是我穿鑿附會嗎?還是我太敏感了?我嘗試告訴自己,電影製作人是無意的,但電影海報告訴我,我沒理解錯誤,他們之所以這樣創作,跟他們的信仰有關,他們的信仰是什麼?當然不是基督教,《變形金剛2》的電影海報有幾款,但大家最常見的是這張:

留意到海報上的金字塔嗎?埃及的象徵,電影製作人的信仰就是埃及。上帝用千方百計領以色列人出埃及,及後耶穌基督釘十架,受死復活,目的是要把我們從罪裡拉出來,從拜別神的信仰裡救出來。埃及不止是個國家,在《聖經》裡更象徵罪惡的國度和敵擋上帝的勢力,例如《啟示錄》:

11:7 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,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,並且得勝,把他們殺了。
11:8 他們的屍首就倒在大城裡的街上;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,又叫埃及,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。

兩位先知死的地方,主釘十字架的地方,按靈意叫所多瑪,又叫埃及。所多瑪是罪惡滔天之城,埃及也不遑多讓。總之,上帝世世代代與埃及為敵,因為埃及對以色列人,對上帝選民的吸引力極大,出埃及的以色列人,在曠野時就多次想回埃及去,寧做奴隸也不要受苦,但上帝明確吩咐摩西,不可使民回埃及去。

17:14 「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,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,若說:『我要立王治理我,像四圍的國一樣。』
17: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。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;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。
17: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,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,為要加添他的馬匹,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:『不可再回那條路去。』

《變形金剛2狂派再起》不單在海報擺出一個金字塔,原來在電影裡金字塔大有玄機。金字塔裡藏有機器,能夠把太陽轉變為純能量體,讓握有的人得到無窮力量。科倫和一眾狂派機械人,目的就在於此,這樣它們便能打敗博派,同時太陽沒有了,地球上的人類也無法生存,末日來臨。

科倫要做的,不但觸發末日,它更要毀滅太陽,太陽是什麼呢?除了是個天體,還是埃及信仰的主神太陽神,金字塔和獅身人面像等,都是與太陽崇拜有關的。在《出埃及記》裡,上帝降下的第九災,就是三日黑暗,但以色列人家裡有亮光。上帝要告訴法老和埃及百姓,太陽神不過是假神。不用擔心,上帝暫時不會毀滅太陽,但歷史以今,他與太陽神之間的較勁卻持續著。科倫扮演上帝醜惡的一面,自然也要對付太陽,叫地球人統統冷死。

我實在不相信有這麼多的巧合,電影製作人的意思昭然若揭吧?如果壞蛋科倫暗喻上帝,博派是什麼呢?與人類聯手敵擋上帝的,是誰呢?可惡的是,博派首領柯柏文,明明被狂派打死了,電影末段竟在男主角幫助下復活過來,輕易幹掉科倫,破壞滅日機器。會復活的,是否抄耶穌基督呢?但這個復活的「基督」卻對付代表上帝的科倫,那只會是敵基督而已。

《變形金剛2狂派再起》就是這樣,將上帝、教會和基督徒打成狂派,而敵基督(博派)和人類聯手「拯救」地球的故事。

除了《變形金剛》,還有《奪寶奇兵》、《盜墓迷城》、《蠍子王》等等太多的電影,潛移默化,慫恿人類回歸埃及。埃及有什麼好?對當時在曠野的以色列人來說,是安逸、肉鍋和財富。作為主耶穌的門徒,必須謹記,上帝明言:

不可再回那條路去。

作為基督徒的你,決定要做博派,還是狂派?


2009年7月25日星期六

離家出走,why not?

早前新聞報道,本地作家阿濃的〈雲也吵架〉編入小學課本,有家長向教育局投訴,故事教唆孩子離家出走。作為文學創作者,對此現象唯有得啖笑,恰巧我的新書《鯨魚之城》,也是個離家出走的故事。〈雲也吵架〉雖說女主角因爸媽吵架離家出走,但在旅途中有所悟,最後「抹乾眼角的淚,回家去了」,到底有多意識不良呢?

家長大驚不怪,一方面是對文學創作無知,另一方面是不信任孩子。事實上,家長著緊兒女,是天經地義的事,哪有家長希望孩子離家出走?就是我阿爸阿媽,從前因我任性、不聽話,說過「你走左就唔好返黎」之類的話,相信他們心裡還是怕我出去闖蕩、受苦。但今時今日,什麼都「管」的家長,就連孩子離家出走也禁止,在他們心中,離家出走?No way!

但是,我們誰不是離家出走的浪子呢?

《聖經》不是說,我們都是客旅、寄居的嗎?〈利未記25:23〉上帝說:「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」,〈彼得前書2:11〉也告訴我們:「親愛的弟兄啊,你們是客旅,是寄居的」,這些經文都告訴我們,這個世界、地球、今時今地,不是我們的家鄉。

我們的家鄉在天上,〈希伯來書〉告訴我們:

來 11:13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,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;卻從遠處望見,且歡喜迎接,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
來 11:14 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。
來 11:15 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,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。
來 11:16 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,就是在天上的。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,並不以為恥,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。

這些人就是指挪亞、亞伯拉罕和撒拉,他們都是信心之子。在世上沒有完全得著上帝的應許,他們心中卻有一個更美的家鄉,就是在天上的。可以說,整部《聖經》就是記錄著人類離家 - 尋鄉 - 歸家的故事。從上帝呼召亞伯拉罕離開本地(吾珥)開始,到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,入主迦南定居,到後來又被拋在列國之中,人類無論如何努力,也從未在這世上安頓過,直到耶穌基督來,他是我們回到天家的唯一「道路」。

過去,我一直問,為何上帝要創造天地呢?對他來說,這是多餘的,他本是榮耀,無須造天地彰顯榮耀,他本身一無所缺,無須靠天地得著什麼。原來,上帝創造天地,是為了給我們寄居的地方。讓我們在此地學習、成長,最終希望我們能與他相交,人類若能在這片土地上的「不多的事」上忠心,就必能得到永遠的賞賜。

同樣,上帝給人類在大地的東方建立伊甸園,也是同一緣故。伊甸園雖然跟天家相似,但是在地上的,不算我們永遠的家鄉。伊甸園是給我們在大地生活以前(神要人類生兒育女,遍滿全地),學習和成長的地方,可以說,伊甸園是初階的練習場地,而大地是進階的。始祖若能在伊甸園這「不多的事」上忠心,就必能進一步管理全地,永久得福。

於是,我便不再疑惑,為何伊甸園突然出現一條蛇,世上又為什麼有苦難,因為這兒根本不是我們的家鄉。天家和現世,正正體現上帝的愛和偉大胸襟,他一方面給我們最好的預備(天家),另一方面又給我們最大的自由。伊甸園是一個過渡,它既在現世,又極似天家,上帝容我們選擇,到底要回天家與他一起,還是留戀現世,樂不思蜀?

故此,上帝絕對不是什麼都「管」的家長,他容許我們離家出走,就像《聖經》浪子回頭的故事,沒有出走,哪有歸程?也許,我們都已經走遠了,但上帝為我們預備了耶穌基督這條「道路」,藉著他,我們便能到父那裡去。

阿門。


2009年7月24日星期五

最包容的愛

除了朋友,我也渴望有這樣一個當我滿身瘡疤連自己也瞧不起自己時,還能夠完全包容我的情人。最大的包容,才是我最需要的愛。

這是朋友Winsome寫在blog裡的話,讀著我的心就痛了,有多少人跟她一樣,跌跌碰碰,去尋找愛自己的人呢?有多少人為愛而受傷,在愛面前,我們都發現自己滿身傷疤,瞧不起自己了。

從前我也是這樣去理解愛,直到遇上一個全然包容,愛我到底的人。我和他從未見面,卻在生命裡相遇,就像筆友或網友似的,但比這要親密得多。慢慢我發現,他愛我,比我愛他更多,他愛我,比我愛自己更多。

他是主耶穌。

在他留給我的情書《約翰福音》裡,讀到他對門徒的包容和愛護,我才明白他有多愛我,並愛那些相信他、對他有情的人。無論我有多失敗、多不堪,他都包容我,對我的愛卻始終如一。

《約翰福音》二十一章,也是最後一章,記述耶穌死後復活,第三次向門徒顯現。

約 21:1 這些事以後,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。他怎樣顯現記在下面:
約 21:2 有西門彼得和稱為低土馬的多馬,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,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,又有兩個門徒,都在一處。

讀到這裡,便感到奇怪,耶穌不是有十一個門徒(猶太賣主後自殺了)嗎?為何到加利利的只有七個人?他們又為什麼回到加利利(提比哩亞)?原來耶穌釘十字架前,已告訴門徒,他復活後,要比他們先到加利利(可14:28),意思就是在那兒等候他們。

耶穌死後復活,雖然兩次向門徒顯現,但顯然未能增加他們的信心,他們擔心被猶太人捉拿,怕得要死,於是躲在耶路撒冷的房子裡,緊閉著門(約20:19)。他們幾乎忘記,耶穌和他們在加利利重聚的約定了,可以想像,耶穌在加利利等他們,他們卻在耶路撒冷等耶穌,就像一對戀人異地相隔。

不知隔了多久(顯然不是短日子),幾個門徒想起耶穌的話,也可能捉拿他們的風聲沒那麼緊,他們便起程到加利利去,但只有七個門徒有勇氣動身,其他四人大概還躲在房子裡。

他們到了加利利,卻未見耶穌,他們的心一定很痛,也很自責。撫心自問,這也難怪,在耶穌受審被殺的時候,我們躲得遠遠的,他死後我們怕得反鎖自己,更忘了和他的約定,錯失與他重聚的時機,我們這樣傷害他,還有何顏面見他?他不再等待我們,也是情有可原。於是,門徒決定放棄了。

約 21:3西門彼得對他們說:「我打魚去。」他們說:「我們也和你同去。」他們就出去,上了船;那一夜並沒有打著甚麼。

他們去打魚,既是重操故業,也是集體請辭,放棄耶穌門徒的身分。他們瞧不起自己,試問再善良的老師,也不會原諒這樣的學生吧?一個任由情人單獨受苦,忘記約定的人,更是不可原諒的情人。不過,等他們打魚空手而回,天將亮的時候,耶穌出現了。

約 21:4 天將亮的時候,耶穌站在岸上,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。
約 21:5 耶穌就對他們說:「小子!你們有喫的沒有?」他們回答說:「沒有。」
約 21:6 耶穌說:「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,就必得著。」他們便撒下網去,竟拉不上來了,因為魚甚多。
約 21:7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:「是主!」那時西門彼得赤著身子,一聽見是主,就束上一件外衣,跳在海裡。
約 21:8 其餘的門徒離岸不遠,約有二百肘,就在小船上把那網魚拉過來。
約 21:9 他們上了岸,就看見那裡有炭火,上面有魚,又有餅。
約 21:10 耶穌對他們說:「把剛纔打的魚拿幾條來。」
約 21:11 西門彼得就去,把網拉到岸上。那網滿了大魚,共一百五十三條;魚雖這樣多,網卻沒有破。
約 21:12 耶穌說:「你們來喫早飯。」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他:「你是誰?」因為知道是主。
約 21:13 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。
約 21:14 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,向門徒顯現,這是第三次。

門徒曾傷害過耶穌,也因耶穌的死而受傷,他們是失敗的,是不堪的,但他們終究對耶穌有情,於是彼得一見是主,便跳進海裡,飛奔向他。耶穌也沒遺棄他們,在岸上預備了早餐,不但顧及他們的內心,更照顧他們身體的需要。他的愛是不變,是體貼的。

這似曾相識的畫面,讓我想起,為何耶穌要約他們在加利利重聚了。加利利,不就是他們第一次相遇、相識的地方?再用戀人作比喻,加利利便是他們邂逅、初戀之地。三年來,他們追隨耶穌,所經歷的一切苦與樂,都是從這兒開始的。

耶穌還像第一次見面時教他們打魚,好像要勾起他們的回憶,不管過去經歷過什麼苦難,現在的處境有多壞,請記起戀人之間最初的回憶,情侶之間擦出愛火的一剎那。請記起你和耶穌相遇的最初,你如何奔向他,他也如何張開雙臂迎接你。如果一個基督徒,懂得許多神學知識,對《聖經》倒背如流,說自己有多大的信心,信主後又如何變好,卻沒有這回憶,沒有門徒對耶穌的這份情誼,他根本不是耶穌的門徒。此外,耶穌的包容和愛,還不止於此。

約 21:15 他們喫完了早飯,耶穌對西門彼得說:「約翰的兒子西門,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?」彼得說:「主啊,是的,你知道我愛你。」耶穌對他說:「你餵養我的小羊。」
約 21:16 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:「約翰的兒子西門,你愛我麼?」彼得說:「主啊,是的,你知道我愛你。」耶穌說:「你牧養我的羊。」
約 21:17 第三次對他說:「約翰的兒子西門,你愛我麼?」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「你愛我麼」,就憂愁,對耶穌說:「主啊,你是無所不知的;你知道我愛你。」耶穌說:「你餵養我的羊。
約 21:18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,你年少的時候,自己束上帶子,隨意往來;但年老的時候,你要伸出手來,別人要把你束上,帶你到不願意的地方。」
約 21:19 (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,榮耀神。)說了這話,就對他說:「你跟從我吧!」
約 21:20 彼得轉過來,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,(就是在晚飯的時候,靠著耶穌胸膛說:「主啊,賣你的是誰?」的那門徒。)
約 21:21 彼得看見他,就問耶穌說:「主啊,這人將來如何?」
約 21:22 耶穌對他說:「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,與你何干?你跟從我吧!」

三年前,門徒第一次遇見耶穌,就是在加利利,耶穌對他們說:「來跟從我吧」,三年後,門徒賣主、不認主、忘記主的約定,但同樣在加利利,耶穌向門徒的領袖彼得說:「你跟從我吧」,也就是對全體的門徒說。他們集體請辭,耶穌卻告訴他們,從前對他們的呼召,並沒有變,不管過去三年,他們有多失敗,多不堪,身上有幾多傷疤,並傷害過耶穌多少次,耶穌對他們的愛,未有改變,他全然地包容門徒,包容我們。

在他們的初戀地加利利,耶穌重新呼召門徒,不是玩溫情,玩浪漫,他本來就是完全包容的情人。只要我們並未完全拋棄他,對他還有一點情(像彼得跳進海裡,奔向耶穌),他永遠不會拋棄我們。

這第三次顯現,耶穌讓門徒重溫這段回憶,就是要告訴他們,過去三年經歷的事,耶穌基督降生為人,與我們一同生活,是千真萬確的事。他對我們的愛,不曾改變,他不會忘記和遺棄我們。這是一場最完美的戀愛,門徒守著的這份回憶,正是日後他們遍傳福音,為主殉道的動力。而我們,守著這份回憶,記得有一個如此深愛、如此包容我的人,便足夠教我們堅信到底,何況,耶穌和我們之間,還有另一個約定呢,有朝一日,他會再來,跟我們重聚。

2009年7月2日星期四

救世主VS殲滅者

我是《未來戰士》的粉絲,自從看過第二集,欲罷不能。故事講述2018年,電腦天網產生自主意識,以核彈攻擊人類,少數倖存者跟天網生產的機械人殲滅者爆生戰爭。那時人類陣營出現了一位救世主約翰康納,帶領人類戰勝天網,天網在最後關頭,派遣殲滅者回到1984年,務要殺死約翰母親,阻止約翰出世,而約翰也派出戰士穿越時空,保護母親。

看見「救世主」三字,基督徒都不禁叫好,以為荷李活也用《聖經》橋段拍電影了,並相信這是軟性傳福音的一種方式,有助鼓勵觀眾思考救世主和自己生命的問題。這可是大錯特錯,而且中計了,荷李活不斷用末日和救世主等基督教主題拍電影,都是表面的,背後其實全是反基督的信息,為求混淆視聽,高舉人權,抨擊神權。更嚴重的是,把耶穌基督獨一無二的救主形象,變成泛泛的救世主,跟褻瀆耶穌基督之名無異。

讀過《啟示錄》,便會知道地球毀滅是上帝預定的事,而寫在《啟示錄》上的預言,連一點一撇都不可以改。在末世降禍的就是上帝,只有他有如此能耐,假神巴力連降雨的能力也沒有,降洪水的是耶和華。看來雖然悲觀,也叫人難受,但世界滅亡,是白紙黑字寫在《聖經》裡的,作為基督徒,我們必須明白,不管我們如何努力,福音傳遍地極,神的國也不會在地球建立,這地球要廢去,而神的國則建於新天新地上。

看罷《未來戰士》一至四集,發現有一句對白,是四集都出現過,作為電影主題的。那就是「命運掌握在自己手裡,未來可以改變」,這個「信仰」,首先是以人為中心,其次是相信人的力量,能夠左右人類的終局。《未來戰士》和許多的災難片,儘管人類面對什麼問題,置身怎樣的困境,主角還是能夠死裡逃生,靠自己的一雙手,拯救人類,以致整個地球。

在《未來戰士2018》裡,散落各地的人類利用無線電通訊,團結合力抵抗天網,類似情節也出現在《變型金剛》。人類正在努力,以宗教合流、全球化、互聯網、經濟合一、聯合國等方式團結起來,就像當年全地的人合力建造巴別塔一樣。他們這樣做,是要抵擋主耶穌歸來,在地球建立一個表面和平、包容、和諧、合一的世界,人類作王,而不是基督作王。這是反抗上帝,是最大的罪。

在《未來戰士》等電影裡,救世主的形象是那麼討人喜愛,叫人有信心和盼望。他們有勇有謀,甘於為人類和地球的命運犧牲,而且總能團結眾人,化險為夷。但在《啟示錄》裡的耶穌形象,絕不是泛泛的救世主,反而從人的角度去看,他是一位可畏的殲滅者。「天地要廢去」(太24:35),還算是救世嗎?分明是滅世了。

二千年前,耶穌第一次來,以謙卑的形象出現,被捉拿時,他叫門徒收刀入鞘。但第二次來,他可是以戰士的姿態,大有權柄,可敬可畏,《啟示錄》19章11-16節,是這樣形容耶穌基督的:

19:11 我觀看,見天開了。有一匹白馬,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,他審判,爭戰,都按著公義。
19:12 他的眼睛如火焰,他頭上戴著許多冠冕;又有寫著的名字,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。
19:13 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;他的名稱為神之道。
19:14 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,穿著細麻衣,又白又潔,跟隨他。
19:15 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,可以擊殺列國。他必用鐵杖轄管(轄管:原文是牧)他們,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。
19:16 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:「萬王之王,萬主之主。」

我們不要被荷李活電影欺騙,人類命運並非掌握在我們手裡,未來不可改變,都是上帝命定的。我們要儆醒,提防一切沒有耶穌基督的合一,那都是改名的巴別塔,終會有天,耶穌基督如盜賊,如閃電歸來,出其不意,除去這個充滿罪惡的世界,在新造的天地和耶路撒冷作王。

作為基督徒,面對世界的苦難,尤其是各樣天災人禍,要記得都是上帝的作為。《聖經》從沒說撒旦有這般能力,反而《以賽亞書》說:「我造光,又造暗;我施平安,又降災禍;造作這一切的是我--耶和華」,上帝降禍,除了施懲罰外,也是提醒我們悔改。我們不要被世俗的救世者欺騙,不管是個人英雄,還是團結合力,想要拯救世界,都是抵擋基督。

上帝是殲滅者,會降災禍,但我們不用憂心,對信靠耶穌的人來說,他也是救主和賜福的神。正如埃及十災,對埃及人來說是苦難,對於以色列人卻是拯救,關鍵在於你和上帝的關係。請記著《彼得後書》3章10-13節的話:

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。那日,天必大有響聲廢去,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,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。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,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,怎樣敬虔,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。在那日,天被火燒就銷化了,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。但我們照他的應許,盼望新天新地,有義居在其中。

2009年7月1日星期三

你就是那人

引言:
承認自己就是那個有深不可測的犯罪可能、又詭詐的人,而非認這件那件的罪,才是真正的「認罪」。

《聖經》〈撒母耳記下〉記載,以色列王大衝曾貪戀戰士烏利亞的妻子,得手後更設計殺害烏利亞。上帝差遣先知拿單,往見大衛說,有個富戶要款待客人,捨不得用自己的牛羊,便取窮人唯一的一頭羊去宰了。大衛說:這人是該死的。拿單於是直斥大衛說:你就是那人!大衛聽罷,對拿單說:我得罪耶和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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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罪,就是「承認--我就是那人」。所謂「那人」,不必要是個大奸大惡的人,而是,一個與所有人都無異,有深不可測的犯罪可能的人。這犯罪可能,甚至可以以極狡猾的偽裝面貌出現,譬如「追求律法(自己)的義」。這就解釋了為甚麼「在律法上的義是無可指責的」保羅,竟自責自己是「罪人中的罪魁」,並發出「我真是苦啊,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」的恐懼呼求。

罪之可怕,是它可以無孔不入,甚至以「義」的形貌出現進入我們的內心深處;我們作為罪人之可怕,是我們原來連「行義」的時候也很可能是「犯罪」,更別說明顯的犯罪了。

〈約翰福音〉第一章裡有一個怪的記載。主耶穌曾指著拿但業很奇怪地說:「這人心裡沒有詭詐!」拿但業也答得很奇怪:「你從哪裡知道?」主耶穌答得更奇怪:「腓力還未和你打招呼,你還在無花果樹底下時,我已經看見你了!」然後,拿旦業的反應就更更更奇怪:「你是永生神的兒子,你是以色列的王!」

整段對話,關鍵在「詭詐」二字。主耶穌其實一眼看出拿但業的「詭詐」,知道他一個人躲在「無花果樹底」下做了甚麼「詭詐」的勾當,卻故意講反話:「這人心裡沒有詭詐」逼拿但業自我反省。拿但業以為沒有人知的「詭詐」,竟被主一眼看出,驚覺眼前的絕非凡人,反過來,在主的真光光照下,他的「詭詐」無所遁形,終於承認「我就是那人」--那個其實「心裡有詭詐」的人。

罪之可怕,是它很「詭詐」,可以隱藏、偽裝到使我們連自己也被欺騙--忘記或不知道自己原來是這麼的「詭詐」。

發現並承認自己就是「那人」--那個有深不可測的犯罪可能的詭詐的人,而非認這件那件的罪,才是真正的「認罪」。若此,你就不大再敢說「眾人會……我卻不會……」之類的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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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自《俄巴底行動》 譚有牧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