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

向著標竿直跑

「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的,向著標竿直跑」

今時今日,這句話已經誰人皆識,信徒都知道這是保羅的話,出自《腓立比書》。非信徒對這也不陌生,也許知道是《聖經》金句。但這話的意思是什麼?非信徒當然不明白,就連信徒也不明白。「標竿」指什麼?對信徒來說,可能是教會增長、宣教事工、福音遍傳,或是在事奉崗位的工作和果效,簡單而言,就是上帝吩咐我們達成的使命,或是做個上帝喜悅的人之類。

更離譜的,是有人(也包括教會中人)將這話完全改過來,以「標竿」指人的夢想、成就,甚至任何希望達成的事,包括比賽奪冠、會考奪A、提升自我等等,不顧前文後理,完全將保羅的原意「架空」。

保羅的標竿到底是什麼?

腓 3:7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,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。
腓 3:8 不但如此,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著基督
腓 3:9 並且得以在他裡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,乃是有信基督的義,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,
腓 3:10 使我認識基督,曉得他復活的大能,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,效法他的死,
腓 3:11 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。
腓 3:12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,已經完全了;我乃是竭力追求,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(所以得著我的:或作所要我得的)。
腓 3:13 弟兄們,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;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的,
腓 3:14 向著標竿直跑,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
腓 3:15 所以我們中間,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;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,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。
腓 3:16 然而,我們到了甚麼地步,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。
腓 3:17 弟兄們,你們要一同效法我,也當留意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。
腓 3:18 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。我屢次告訴你們,現在又流淚的告訴你們:
腓 3:19 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;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。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,專以地上的事為念。
腓 3:20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,並且等候救主,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

保羅向著標竿直跑,為的並非得著標竿,而是得著獎賞。但他心目中的獎賞不是別的,而是耶穌基督本身。他看為至寶的,是耶穌基督這個主體(subject)以及與他的關係,而不是什麼目標、夢想、使命之類的客體(object)。

保羅一生要努力的,不是建立萬人教會,甚至不是什麼宣教事工與大復興,而是忠於主的託付,持守純正的福音真理,「對得住基督並祂釘十字架」,最終可以「有面目」進入永恆天國,與耶穌基督永遠同在。

為什麼要切慕耶穌?因為耶穌基督曾於大馬色路上與他相遇,以這個曾逼迫自己的「罪魁」為知己。於是保羅為著親眼面見那位對他恩重如山,並叫他一生都感激仰慕不已的主耶穌基督,決心「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,向著標竿直跑」。他並非貪生怕死,也不是貪圖天國享樂,只是「受人恩惠千年記」,希望報答耶穌基督的知遇之恩。

保羅念念不忘的是基督自己,一個愛的對象,而不是自己的夢想和成就,更絕非那些「教會增長策略」與「福音大計」。

一生何求?正是得一知己死而無憾。保羅的標竿就是耶穌基督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