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6月20日星期六

《救人七命》的再思

(未看過電影的朋友,可到這兒略窺劇情,有助了解本文)

片中主角自殺救人,引起不少爭論。是否真的要以生命相換,才能贖罪呢?

以人的角度,偷弟弟稅務員的身分這是不對的,以人的角度,自殺是不對的,以人的角度,以犧牲贖罪是不對的。以人的角度……

在耶穌基督的恩典方面,以人的角度,我沒有要求耶穌為我死,以人的角度,耶穌等同自殺,以人的角度,贖罪有許多方法,但一定不是有個二千年前的人為我死,以人的角度……

以人的角度,是我們的框框。記得耶穌預言自己要受死時,彼得勸他萬萬不可嗎?耶穌說:「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!你是絆我腳的;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,只體貼人的意思」,體貼人的意思,就是以人的角度去判斷神的作為。神差耶穌來了,耶穌為我們死了,並且復活,這贖罪方法看來很笨,但神既這樣做了,我們以人的角度去判斷,就是絆神的腳,只體貼人的意思。

那什麼是體貼神的意思呢?請恩明和各位指正,我想,耶穌的死不但是為我們付了罪的工價,另一方面,耶穌的死是順服上帝的表現。順服就是體貼神的意思。耶穌明知要釘十架,在客西馬尼園禱告,求神撤去苦杯,但最後「依你的意思,不要依我的意思」,這就是體貼神的意思,是順服。

林前15:21-22說,「死既是因一人而來,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。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;照樣,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」,亞當的死,因不順服神,同樣,耶穌復活,救贖我們,是因著順服。

神不是要透過流血、自殘、受死去救贖我們,而是透過一個順服的人,盡諸般的義,再把這義歸到信他的人。怎樣才看出一個人是否順服神呢?極致就是明知要死,也願意奉上生命,正如耶穌做的,也正如亞伯拉罕獻上以撒。神不要是以撒的命,是要人順服的表現。

而順服,則從信心開始。讓我們也學習體貼神的心意。互勉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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